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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0年度北京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北京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群众关注关切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六稳六保部署等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助企复工复产、加强政策解读宣贯、加强网站建设、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整个关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法定要求。

  全年北京海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2020年通过北京海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12条,其中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共发布京关动态和京关公告234篇,刊登双公示信息781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28条,行政许可信息653条);全面梳理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严格按照要求更新各项公共服务办事指南84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

  一是围绕口岸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在保障防疫物资进出口通关方面,第一时间印发《北京海关关于进口捐赠疫情防控物资通关事项的公告》《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明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减免税及通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二是围绕六稳六保加强信息公开。20203月,根据北京市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的统一安排,为增加跨境贸易企业可预期性,增加北京口岸作业公开度、透明度,鼓励相关企业广泛运用提前申报等通关模式,提高北京口岸整体通关效率。北京海关对社会公布《北京口岸申报企业进口报关量前100名通关效率统计表》,统计表以季度为周期统计并公布。

  三是融合各类渠道加强政策传播和解读。为帮助企业群众全面、便捷获取掌握北京海关疫情防控信息,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实施情况等信息。北京海关12360热线全年接听话务90591次;通过门户网站答复留言1240条;微博答复留言1152条。各类新媒体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主动、积极为民为企排忧解难,特别是在第一季度疫情防控初期,面对社会公众对于疫情防控物品物资通关的疑难疑惑,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网民关切、辟谣不实言论,有效维护海关形象。

  (三)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0年北京海关关区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29件,较2019年减少将近50%;在答复类型中,予以公开部分公开的答复10件,占比33%,较2019年减少15%收到涉及结果纠正的行政复议1件。全年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260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4

  1073

  行政强制

  16

  +16

  6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61

  827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3

  0

  0

  1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2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12

  0

  0

  0

  1

  0

  13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3

  0

  0

  1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北京海关门户网站的稳定性有待提高,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12360热线和新媒体平台智能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2021年,北京海关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全体关警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海关工作全流程,努力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和持续性,树立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导向,继续认真落实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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