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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海关口岸预约通关通告  
2007-11-07

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关区各口岸海关预约通关工作,便利企业预约通关,促进口岸发展,特通告如下:

一、口岸预约通关(以下简称预约通关)是指在南宁海关辖区内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办理审单、税费处理、查验、放行等海关口岸通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通关手续的工作制度。

二、预约通关应以满足企业进出口紧急需要为原则,非急需货物一般不接受办理预约通关。

三、下列进出口货物属于海关受理预约通关范围:

(一)由于船期、航班、交货时间限制等原因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

(二)鲜活、冷冻、易变质腐烂的货物;

(三)生产急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

(四)其它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

四、进出口企业应当在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确定无误的情况下,并确定急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内通关的,可向海关申请办理预约通关手续。

五、现场海关办公室(现场业务处综合业务科、海关办事处综合部门)(下称受理部门)统一受理企业预约通关申请。

六、预约通关的企业应于预约加班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向海关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交《预约通关申请表》(见附件一)。

七、预约通关申请受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以上口岸预约通关便利措施自20071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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